關于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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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局 關于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省教育廳: 按照中央、省、市有關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據本地實際,結合全市中小學編制情況,突出重點,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實,全市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深化和推進,F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學校和教職工基本情況 北京市現有中小學校1691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初中207所,小學1455所;中小學教職工共有37951名。 二、編制管理情況 1、建立了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冊和編制通知單制度和編制年度報告制度。至目前,省編辦核定北京市中小學教師編制共31028名。按照省政府關于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的有關規定,市教育局、市編辦、市人事局與市財政局聯合下文,實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冊和編制通知單制度,并建立了編制年度報告制度。 2、建立機構編制和人員臺帳。近期,按照省編制部門要求,正在建立機構編制和人員臺帳,嚴把人員入口關。 3、實行學年度預測編制需求辦法,及時申請編制。市教育局每年3—4月份,對市直學校的招生情況進行預測,分析生源變化和教師需求情況,并及時上報市編制管理部門。目前,2004年暑假招生所需教師編制仍未到位。4月13日,梁鐵虎市長和陳靜副市長到市教育局進行了專題調研,承諾今年秋季開學前研究中小學編制問題。各縣(區)自2003年省核定編制后數量沒有變化。 4、清理在編不在崗和不符合教師條件人員。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強化機構編制管理、控制財政供養人員膨脹問題的意見》,強調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違反規定,占用或變相占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對占用學校編制的各類在編不在崗人員,限期與學校脫離關系,對違規進入教師隊伍或不符合教師條件和要求的人員,要堅決予以清退。LocalhOSt全市共清退不合格教職工2063名,基本保證了中小學校編制充分有效地使用,逐步實現中小學校教職工編制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三、校長聘任和教職工聘任情況 1、全面推行校長聘任制,校長聘任制改革是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龍頭,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校長隊伍的必經途徑。目前,我市中小學校長簽訂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辭聘已基本形成制度,已初步實現由單位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堅持實行校長負責制,積極推行校長任期制,并與市委組織部聯合出臺《關于中小學校長選拔任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校長任期為四年,完善了中小學校長考核辦法,加強履職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中小學校長獎懲和選聘的重要依據。明確要求今后凡出現校長職務空缺或校長任期屆滿而需要重新確定校長人選時,都要以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作為主要方式,嚴把校長隊伍入口關,充分保障教職工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切實提高社區組織和家長代表的民主參與程度。推動校長選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深入進行,為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促進優秀校長的脫穎而出,從機制上創造條件,保證校長聘任工作持續健康地發展。在選拔任用上,部分高級中學校長仍由組織人事部門考察任命。 2、教師聘任工作是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我市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科學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則,全面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在教師聘任制度改革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在完善聘任形式、激勵教師不斷進取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目前,全市中小學教職工全面實行了人員聘任制度,在核定的人員結構比例內科學合理設置教職工崗位,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學校與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明確了聘期內的崗位職責、工作目標、任務以及相應待遇。在聘用過程中,堅持做到方案公開、崗位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考核制度,對教師的*思想、師德、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收入分配、獎懲和聘任的重要依據,得到教師的普遍認可。通過推行聘用制度,全市在編制限額內已聘教職工30167人,公開招聘新任教師1276名,基本實現了用人上公開、公平、公正,維護了學校和教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四、未聘人員分流情況 如何做好中小學未聘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是關系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改革的關鍵點和難點。 鑒于目前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對于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現的未聘人員,我市出臺了《市直事業單位人事單位制度改革中未聘人員分流分置的意見》(濮辦[2003]42號),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采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對新進人員嚴格按照聘任使用管理,對未聘的原正式職工,采取安排臨時工作、轉崗聘任、待崗培訓、提前離崗、自主擇業等多種形式妥善安置,做到了改革堅定,操作有情,保持了大局穩定,保障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五、分配制度改革情況 在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過程中,我市中小學教師工資全部由財政統發,并且市直所有學校和部分縣(區)學校將教職工工資中活的津貼部分直接撥發給學校,由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將工資待遇與其崗位職責、工作數量、工作績效掛鉤,向一線教師和骨干教師傾斜,建立了與聘任制度相適應、符合中小學特點的分配激勵機制。 六、教師交流情況 實行城鎮學校與農村薄弱學校結對子的方法,有計劃地組織城鎮學校教師到農村薄弱學校進行任教服務,逐步完善對口支教制度。市直學校和各縣(區)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了操作性強的具體支教措施,每年堅持選派一批骨干教師到農村薄弱學校支教,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對口支援。如臺前縣在今年初從城鎮學校選派14名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服務期為三年,支教期間上浮一級工資,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才可回原校任教,浮動工資同時轉為固定工資,并在職稱評審中優先推薦。 為更好地促進城鄉教育協調均衡發展,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決定從2005年起選派市直學校23名優秀年輕干部到縣區以下基層學校掛職鍛煉。要求各縣(區)實行這項制度,凡符合選派條件的年輕干部,都要有計劃地到基層學校掛職鍛煉 [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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